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659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将于91日至98日对新学期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和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开学教学检查方案,并将检查方案及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

1. 教学保障情况:

91日至93日,教务处会同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书刊发行站等相关部门检查开学教学保障情况。

1)各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2)教学用具配备情况;

3)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4)教师休息室条件配备情况(桌椅是否干净、开水供应情况等);

5)教材到位情况(应到库教材数,实际到库教材数,在途教材数等)。

2. 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93日前,各学院应组织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如下教学准备工作:

1)所开课程教材领取和准备情况;

2)课程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的设计与编制情况;

3)教学进度计划(含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编制情况;

4)网络课程开课前准备情况。

(二)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情况

94日至8日,学校教学检查组和学院教学检查小组应认真检查第一周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到课率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上课教室安排是否存在冲突的情况;

2. 各课堂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资料准备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擅自调停课情况等);

3. 各课堂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每位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表的安排每个教学时段至少抽查15个班级课堂到课率情况,教学督导及教务处巡查人员全面巡查各课堂教学情况,具体安排见附表1

二、组织与实施

1. 学校成立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何慧刚任组长、教务处处长陶前功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院长,以及教学督导为成员,做好第一周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2. 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为主要成员。主要任务一是拟定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教师和学生到课情况;二是开展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照检查方案撰写第一周教学自查情况报告并报送教务处。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 91日前各学院安排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方案及安排表送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2. 94日至8日开展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检查组组织抽查,检查组人员应根据安排在上午800以前,下午130以前在指点地点集合,每场检查结束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检查表。

3. 各学院于98日下班前向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和班级到课率统计表。学校将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总结,发布开学教学检查分析报告。

国际教育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本院系学开学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7831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时间

J1 J2J3(集合地点J1门口)

S1S2、人文楼、J5(集合地点S1门口)

检查人员

教务处巡查人员

检查人员

教务处巡查人员

201794

(星期一)

上午

汪奇志、蔡红英、王远坤、孙立海

盛  玮

戴志锋、张虎飞

苏  晴

下午

邓  毅、陈新武、熊  桉、张虎飞

潘德勇、顾  琛

201795

(星期二)

上午

张  波、付  宏、汪  波、牛毅君

戴  剑

何明霞、夏春华

曾洁萍

下午

龚振中、高  刃、倪燕翎、夏春华

丁银河、牛毅君

201796

(星期三)

上午

张江红、蒋国银、李正旺、栾建伟

李  珂

何康民、陈  杰

陈  杰

下午

胡  伟、胡  凯、何康民、李  珂

许传华、栾建伟

201797

(星期四)

上午

陶前功、邱  秋、陈媛媛、曾  义

姚永松

陈  义、纪竹荪

夏惠英

下午



201798

(星期五)

上午

冷凯君、谭志国、张国亮、纪竹荪

孙彦波

兰自力、高  原

苏佳玲

下午

杨春燕、刘行军、戴化勇、高  原

叶晓东、张国亮

注:

1. 检查组人员每天上午800,下午130在指点地点集合,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分发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毕交回表格。

2. 检查人员根据教务处工作人员分发的检查表在每个教学时段随机抽样至少15个教学班,统计上课到课率,并认真填写完整检查表。

3. 检查人员检查完后请及时将检查表交还至教务处工作人员或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A-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