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审核评估整改集中整改期为一年,各单位原则上应在2024年9月前落实全部整改举措,报送相应材料并接受学校检查。评建工作办公室将开展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终期检查,对照相应整改方案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终期检查材料。现将材料报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牵头部门
1. 常规督办材料报送
(1)各牵头部门应对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提交督办单及相应支撑材料;申请销号的举措,除应提交当月督办材料外,还应填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销号单》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及材料目录。
(2)整改期限明确至年月的举措,原则上当月完成率应达100%并申请销号;整改期限为“长期”的举措,原则上2024年9月(含)前完成率应达100%并申请销号。
(3)督办单及相应支撑材料请提交电子版,支撑材料应做好编号;销号单、相应支撑材料及材料目录请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支撑材料编号应与目录中的序号一致。请于2024年9月6日17:00前提交7-8月常规督办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至评建办李阳雪。
2. 持续整改督办材料报送
(1)已收到持续改进意见的单位应提交对应举措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持续改进督办单》并附支撑材料;
(2)请于2024年9月6日17:00前提交7-8月持续改进督办材料电子版至评建办李阳雪。
3.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报送
各牵头单位应对评估整改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牵头单位)》。报告参照模板(附件1)撰写,报告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于9月6日17:00前反馈至评建办李阳雪。
4.评估整改相关材料归档
各牵头单位应做好评估整改过程性材料和总结性材料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改方案、督办单及支撑材料、销号单及支撑材料、中期报告、总结报告及部门推动整改工作的佐证材料等。
二、教学单位
1.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报送
各教学单位应对评估整改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教学单位)》。报告参照模板(附件2)撰写,报告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于9月6日17:00前反馈至评建办李阳雪。
2.评估整改相关材料归档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评估整改过程性材料和总结性材料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改方案、期中教学检查提交的推进情况报告、中期报告、总结报告及部门推动整改工作的佐证材料等。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