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942

校内各单位:

2018611日至15日,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对我校的现场考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评估院的工作要求,参评高校需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一年整改工作完成后开展整改总结,形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及系列材料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并准备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的核查回访。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做好《整改报告》的撰写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请各有关责任部门按《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鄂经院发〔201874号,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请在OA系统中下载查阅)提交整改工作总结报告至评建办公室,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需提交整改总结报告的部门为《整改任务清单》中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包括: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作发展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团委、网络与技术教育中心。

《整改任务清单》中的协助单位虽不用单独提交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但需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数据、文字说明和支撑材料。

2. 请各牵头单位逐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中的37条问题清单及116条具体整改任务和举措,详细说明一年以来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对于20197月前需限期整改完成的任务请明确是否已按要求完成,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如未完成请说明原因;对于需在2020年底整改完成的任务或需持续推进和长期整改的任务,请具体说明一年整改期内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未来努力的方向。

请相关部门、单位在撰写总结报告的同时认真梳理已完成工作的支撑材料,以备学校接受专家组回访时调阅。

3. 请相关单位于628日下班前将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至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办公室(行政楼A-301)。

联系人:盛玮、张金丽, 联系电话:81973934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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