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次数:771


相关部门:

为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根据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部门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团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其他二级学院。

各填报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本部门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应指定一名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1

二、数据填报说明

1.基本统计指标。(1)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2)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11日至12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3)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91日至2020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4)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0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数据表调整。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表应填报82张,我校只需填报其中79张,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等8大类。相较于2019年,应填报89张,我校只需填报其中86张,总体均减少7张。另外,部分数据表表号进行了调整,数据项有增有减,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2

3.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平台”监测数据应与学校今年的高基表数据保持一致。

三、工作安排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关系,请各填报部门按照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配表的工作分工进行填报。各填报部门可提前下载数据表模板,做好填报准备工作。

1.第一阶段

109日前,同时填报“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016日前,同时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023日前,同时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16日前,所有数据表填报完成。

2.第二阶段

1113日前,完成所有数据表核对校验工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

四、工作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监测数据将应用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工作,各填报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负责,保证填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上报。

1.数据填报人员要认真阅读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按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和校验关系要求进行填报,认真核实每一项数据,必要时可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偏差。

2.各填报部门所填报数据若与二级学院或其他部门有关,应在填报时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确保数据填报一致。

3.所有重要数据需经发展规划处审核,确保与高基表数据保持一致,重要数据需经发展规划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填报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需将每张数据表导出并打印,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B-201)存档。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填报网址为http://218.197.83.96//tqc/login,各填报部门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务处另行通知,相关填报资料从QQ工作群下载,并随时关注相关资料的更新。


附件:

1. 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配表

2. 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表格变化情况

3. 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指南



教务处        

2020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