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推进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791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湖北经济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根据学校专业评估工作动员会上温书记讲话要求,扎实推进2017109日至1220日开展的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各阶段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专业评估动员

时间:109-1019

工作内容:学院召开动员会,并制定专业评估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各学院

第二阶段:确定专业评估范围

时间:1026日前

工作内容:报送暂停招生专业(名单)目录。

责任单位:各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自评及学校指导

时间:1020-1120

1.学院填报专业评分表

时间:1020-1120

工作内容:开展专业评估并根据专业评分要求完成各专业评分表填写,并准备支撑材料。

责任单位:各学院

2.学校指导

时间:1115

工作内容:教务处到各学院调研指导各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推进专业评估工作,指导各专业组织各项评估材料。

责任单位:教务处

3.学院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时间:1020-1120

工作内容:各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交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

第四阶段:学校评估

时间:1120-1210

1.专家通讯评审阶段

时间:1120-125

工作内容:教务处确定分组专家名单(每组3位专家,共计12位专家),并将评估要求告知评估专家。1120日按照分组对各学院专业进行通讯评审,专家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考核评分,提出改进建议。

责任单位:教务处

2.学校督办推进

时间:1125

工作内容:学校主要领导到各学院督办检查专业评估推进情况,听取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汇报,各学院将汇报材料及PPT统一于24日前提交教务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

3.专家现场考查

时间:126-1210

工作内容: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学院开展资料核查、调查或座谈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

责任单位:教务处

第五阶段:结果评定

时间:1210-1220

工作内容:专家组对各专业成绩进行汇总,并排序,评定各专业的评估等级,1215日将结果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评估结果及专业评估处理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教务处

各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阶段专业评估工作,确保专业评估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湖北经济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