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迎评工作督办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7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20175月至9月为学院自评自建阶段,学院主要任务是制定自评自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自评自建工作任务,对照审核评估的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逐一分析查找差距、提炼亮点与特色,形成自查报告,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对不达标项目和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建设和整改。

为使各学院扎实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鄂经院发〔201710号)、《关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鄂经院评建办〔20173号)及《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指引》(鄂经院评建办〔20174号)的相关要求,54日至15日学校将深入各学院查看学院自评工作状况,对学院迎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请各学院在认真学习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范围(6+1个审核项目、24个审核要素、64个审核要求)和111个引导性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拟定自评自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应安排。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52日